规训

刑罚类型的转变

第一阶段:刑罚方式为酷刑(公开、残酷)

第二阶段:刑罚方式为惩罚(监禁、教养)

第三个阶段:惩罚的方式为规训

刑罚转变的原因:1、酷刑自身问题暴露(太过残酷引起怜悯、没能产生威慑作用、公正性受到怀疑)2、社会历史背景转变(犯罪类型由侵犯人身权利转变为侵犯财产权利,身体的商业价值更为人们重视)

刑罚转变并非为了文明,而是使惩罚更有效


规训的隐匿性

纪律是一种资产阶级全新的全新社会控制论核心。它的缘起是资本力量让劳动者通过对工厂中与生产运转机制相一致的纪律(技术规范要求)的自觉认同。通过持续不断的训练和操作,使外部的纪律内化为自我遵循的身体化规训,以实现对肉体的根本操纵和支配。

以个体为目标,把人当作可以拆分的零件来对待。着眼于身体内部。注重个体活动的结果而不是过程。

由于其进程往往显得琐碎而不值得予以抵抗,常常于不知不觉间发挥作用。

规训=训顺性+实用性

微观权力是以一种关系来表达的,而不是实体的方式。

规训往往通过凝视来实现。


规训的生产性(知识-权力)

权力制造知识,权力和知识是直接相互连带的。

知识给惩罚机制提供了一种知识上正当控制的权力。

知识保障了纪律的合理性地位,权力保障了知识的真理性地位。

现代社会的权力是通过话语来实现对身体的操控的。


转变一:监视。人们开始自觉抑制社会中不符合规范的行为,催生相关职业,监督被当作一种原则在整个社会范围内起作用。

自我规训和自我惩罚

转变二:个体性向下递增的趋势

越是受到规训权力影响的人,越有强烈的个人化倾向 (证明自己的独特,差别化才能体现个体价值)

转变三:确定客观的“正常”标准

“权力压抑”假设

把人变成权力掌控下的工具


总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规训权力在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也极易催生偏执与狭隘。因此,我们需要警惕规训中冗杂的、无意义的部分,分辨出哪些是应该摒弃的负担。我思故我在。人永远不能丧失独立的思考和通过实践求得真知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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