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抄:洛瓦西之林

当玛丽苏要开始战争的时候,他们会说‘让我们来玩一个游戏。世界上有哪个游戏会让玩的人被当成点心吃掉?从来没有!但玛丽苏们就喜欢这一套。他们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特质,那就是吞食一切带有魔力的东西,神奇生物也好,其他强力的巫师也好,只有不停的吃,才能让他们感到安心。玛丽苏之间的能力并不平衡,有强大和弱小。等级间的秩序很简单,和动物们一样,如果你比我弱,就让我把你吃了吧。在饥饿的驱使下,游戏就开始了。玛丽苏之间的游戏和捉迷藏很像,强大的当鬼,弱一些的被鬼追逐。鬼要找出猎物,吃了他们让自己壮大。猎物要躲避鬼,然后找到比自己更弱的吃掉,好让自己变成鬼。每当一个玛丽苏吞食另一个玛丽苏的时候,它想要的就是种子,每个玛丽苏天生都长着这玩意,一生也在致力于夺取这玩意种子越多玛丽苏力量越大。种子还可以在普通人的身上种植。明白我的意思吗?
  
 没有任何一条魔法是凭空来的,普通的巫师在使用咒语时都会付出代价,献出体力、精力,甚至是生命力等等。而得到的结果也一定会取得平衡。世界就那么大点,不会无缘无故多出些什么,用魔法得到的,必然是另一些人失去的。每一次玛丽苏使用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魔法时,一定会有颗星星在宇宙里无声的熄灭。他们在消耗这个世界。我们欠这个世界的已经够多了,世界不是我们的,我们是世界的。

  


  亲世代有五个玛丽苏。哈利的父母、小天狼星布莱克,斯内普和阿托。斯内普十岁时得到了莉莉的种子。
 
  我三年级的时候,阿托本要和莉莉玩游戏,意外使斯内普荒芜。阿托为了克制力量隐居魔法最薄弱的地方加拉帕格斯的群岛。岛上有座荒丘上立着数不清的坟冢,都是邓布利多为他曾经吞噬过的人盖的,我就在离荒丘不远处一个人住下来,邓布利多临走之前还和我签订一个契约,契约的内容是交出真正属于我的某样东西,限制那种恐怖的能量。阿托献祭成长的权利。
  
  

当一个玛丽苏得到了足够数量的种子,在所有玛丽苏中成为最茂盛的那几个时,属于他的真正的名字才会在他身上浮现出来,据传说,只有得到名字的玛丽苏,才能在游戏中玩到最后,成为真正的神。
  我和邓布利多都有了属于自己的名字。
 
  哈利是那时候最强的玛丽苏,一出生就拥有自己的名字。
  而且,玛丽苏的一个特点伏地魔没有注意到,而邓布利多注意到了:儿童期的玛丽苏才是最有力量的。
  邓不利多设计使得伏地魔打算杀死哈利的那一刻,年幼的哈利为了自保吞噬了他,不幸的是,一同吞噬的还有詹姆和莉莉。此后哈利身上的玛丽苏的特质消失得无影无踪。
  

洛瓦西之林。
  世界各地都有洛瓦西之林,隐匿在各大森林深处,由三十六棵不同的树组成,二月二十九号之所以没有魔法,就是因为所有魔法都回到了这里。据说这片树林收藏了世界上存在过的所有人的所有记忆。谁在二月二十九日用自己的血浇灌这三十六棵树,他全部的记忆就会在土地上显现,像植物一样生长,直到枝繁叶茂,成为一座迷宫。走进这座迷宫的人,就等于打开了一本书,书里全是制作迷宫的人的故事。制作者从出生到此刻的记忆、想象、梦境、潜意识不断闪回,心灵的小路不断分岔,编织了一场没有终点的迂回旅程。你在我们的心里迷路了。会遇到成千上万的我们,曾经存在于世界上的每一秒的我们,会卷进关于我们的爱与恨、生与死的故事,你会看见我们所看见的、所想像的、所希望的,会体会我们的痛苦、忧郁或者快乐。如果你是一个有耐心的人,也许会将我们留下的谜题细心思索,说不定会找到真正的我们藏身的地方,这样你就到达了故事的结尾,书的最后一页,就可以从我们的故事里离开。但玛丽苏很难做到这一点,他们从来不读别人的故事。玛丽苏渴望的是整个世界都来注视自己,是不会花费心力去理解别人的。
这样一来,游戏就不会结束,三月份一到,二月二十九日的记忆之书就会合拢,迷宫中的一切都会被压缩成薄薄的一页,我们就会从这个世界消失。”
  



穿过一片丛林有几种方法?别紧张,我不打算扣你的分数,因为没有标准答案。要我说,穿过一片丛林有两种方法,一个是认准终点,一心一意以最快的速度通过。另一个是悉心探索,弄清每一条小径的去向,欣赏每一朵花,每一条虫,看看有没有小精灵躲在蘑菇中。我喜欢第二种方法,就像读一个故事。
  所以我的第二个问题是,我们为什么要读故事。因为我们无聊吗?还是因为故事有趣,是个好消遣?
  记不记得从前读故事的时候?我们常常会不耐烦,想跳过几段,让情节过得更快一点,早些看到结局?但在一次次的跳越中我们总感到故事在试图放慢速度,给我们制造一重又一重谜云。不要责怪它们,它们消耗了亿万个单词,遍布几百页白纸,只为了酝酿一瞬间的满足和喜悦。这一切是为了什么?是为了到达那个我们无法表达的时刻——那一刻,语言被征服,世间的万般谜团在记忆里投降。世上不曾有一个故事感动过我们,感动我们的是我们自己,我们那些铭记的过去。
  洛瓦西之林就是一个故事,那些小径表面上是通往曾经的回忆,深层里却包含了未来的命运和无限的可能。这座丛林的主人公是时间和空间,偶然和必然。读故事的人却凌驾于时间、空间、偶然、必然之上,他们最终会了解故事其实是按着圆周运转而非直线延伸,起点应是终点,成为一座神话的迷宫,谜底在我们心里,我们从一出生就知道了,只是在漫长的旅途中暂时忘却了它。
  所以不要着急,无论在丛林或故事中迷失多久,你终将走出它。当你面对丛林外的灿烂阳光时,你会微笑的。
  无论如何,故事不会讲完。就是在生生不息的故事间,人才能赋予自己的存在以意义。
  所以不要着急,如果你愿等一等,时间能回到过去。

  “呼神护卫——”
  尾音被拖得很长。
  声嘶力竭的吼声中,魔杖里出现的银雾汇聚成一个人形,和金妮差不多高,和金妮差不多宽。
  在那片银雾的驱赶下,恐惧退缩了,火焰如红海般劈出一条道路。
  金妮喜极而泣,在心里对自己说:他们的后台可能是梅林、四巨头什么的,十二大天使都有可能。可我依靠的是金妮韦斯莱,梅林什么的早就挂了,金妮韦斯莱还活着!
  为了继续活下去,她向着学校的方向奔跑。
  跑着跑着,拿起魔杖看了一眼,轻轻的说道:
  “有时候真觉得你是活的!”


评论
热度(19)
  1. 共1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